鹤壁市人民医院医用氧气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河南
-鹤壁市
鹤壁市人民医院医用氧气(瓶氧)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公告
一 、 采购 项目 名称 : 鹤壁市人民医院医用氧气(瓶氧)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
序号 | 采购清单 | 规格 | 最高限价(元) |
1 | 医用氧气(瓶氧) | 40L | 45元/瓶 |
2 | 医用氧气(瓶氧) | 10L | 20 元/瓶 |
3 | 医用氧气(瓶氧) | 4L | 15元/瓶 |
三、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主要提供医用瓶氧的供货、运输、装卸及售后服务等;
2、质量要求:符合中国药典相关标准要求;每一批次产品都需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每一瓶氧气须提供合格证;
3、运输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国家运输要求运载、装卸氧气;
4、供货期:一年,在一年内按需采购;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卫辉市唐庄镇代庄村(107国道路南)
五 、供应商资格 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下列条件: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以来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 气瓶充装许可证 、 药品 生产 许可证、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2.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
六 、 获取单一来源文件 :
1、时间: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候;
2、方式:邮件报名;供应商按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准备电子版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并及时致电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是否发送成功以及资料是否齐全,报名资料需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
七 、 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 3 年 1 月 10 日9时 0 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鹤壁市淇滨区高铁广场南路新世纪公寓C座五楼会议室。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八 、 报价单 提交 :
1、截止时间:2023年1月1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邮件形式提交。
3、方式:电话报价和邮件报价,供应商应在电话报价后,同时提交一份邮件报价,报价单格式会在报名成功时一并发送。
注:因故未能及时接听电话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九 、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 公告期限 :
本次公告在《中国》、《河南省电子》、《鹤壁市人民医院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 、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澄清、修改补充信息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河南省电子》进行发布。潜在供应商有权利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十一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壁市人民医院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115号
联系人: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高铁广场南路新世纪公寓楼C座五楼
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
邮 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
报 价 单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投标报价 | 容 量 | 质 量 | 供货期 | 备注 |
大写: 小写: | ||||
大写: 小写: | ||||
大写: 小写: |
授权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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