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
-玉溪市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玉溪市江川区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信息网全国平台(云南省),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平台(云南省u00b7玉溪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4-27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CGGK2023007
项目名称:玉溪市江川区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56.01
最高限价(万元):56.01
采购需求:玉溪市江川区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位于玉溪市江川区星云街道浪广路35号。服务内容:安全保卫;清扫保洁、垃圾废物分类清理、灭虫除害;绿化养护;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管理、消防工作及管理;会议服务等。 注:具体内容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本次采购中,投标人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根据考核办法,第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1)玉溪市江川区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评标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稿作为证据留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若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4-06 12:00至2023-04-13 23:59,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信息网全国平台(云南省),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平台(云南省u00b7玉溪市)。
方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进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信息网全国平台(云南省),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平台(云南省u00b7玉溪市),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4-2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江川区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ZC530400202300067001001)玉溪市江川区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4-27 09:00 其他:本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保证金须在2023年4月27日09:00(北京时间,下同)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方式缴纳保证金。 1.保证金提交方式和方法: 1.1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2方法:本项目通过全电子交易系统(平台)进行采购,保证金提交采用线上缴纳方式进行。投标人务必登录云南省信息网全国平台(云南省),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平台(云南省?玉溪市)点击【服务指南】选择“我是投标人/供应商”点击查看更多,“云南省电子化平台2.0保证金系统操作手册”查看操作流程)。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以下方法提交保证金: 1.2.1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保证金缴纳回执”或银行电子回执(单)等相关凭证须扫描至投标文件中(保证金成功绑定后,保证金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绑定”,点击【回执】,即可进行回执操作。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称 玉溪市江川区中心 开户银行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川支行 保证金窗口联系人及电话 葛茂芳 0877?8016519 银行账号 102022100028625830000095 注: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绑定的保证金视为无效。未按时交纳投标(交易)保证金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其投标资格审查不通过。 1.2.2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纸质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银行纸质保函或购买电子保函,银行纸质保函由银行驻中心工作人员在系统上进行确认,电子保函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购买分配绑定。 2.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下述2个站点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以下2个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其投标无效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1)法定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 (2)云南省信息网全国平台(云南省)。 3.现场踏勘 3.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3.2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与采购人电话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沈丽 3.3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江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玉溪市江川区星云街道浪广路3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市江川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江川区星云街道兴江路27号政务大楼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怡权
电 话:
|
采购文件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