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2年第一批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湖南
-张家界市
公告时间:2022年09月16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永定财采计[2022]12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第一批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09月15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2年09月27日 09:30
延期开标时间: 2022年09月27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原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无”
修改为:“(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者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一类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养护资质从业单位资质许可的通知》(湘交函【2017】51号)、《关于公布湖南省2017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査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88号)、《关于公布湖南省2018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査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443号)、《关于湖南省公路养护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交函【2021】772号)、《关于公布湖南省2020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21】29号)的养护资质许可名录表中的企业)资质,另外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且为本单位的职工;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4)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的职工;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注: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路山水豪庭东侧
联系人:龚主任
邮编:427000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桥街道小河坎社区一组
联系人:
邮编:410005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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