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枫林特种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中型厢式冷藏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市
1 、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招投标的规定 ,受招标人 宁波枫林特种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的委托, 现就 宁波枫林特种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中型厢式冷藏车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枫林。
2.2招标范围: 中型厢式冷藏车 的生产或购置、运送至招标人 指定地点 、上牌服务、验收 、 质保服务 等。
2.3标段划分:1个。
2.4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2.5 最高投标限价 : 850000元。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是投标车辆的生产厂商,或者是生产厂商授权的经销商,或者是有经营资质的经销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 招标文件 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11 月 28 日9时00分至2022年 11 月 30 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 1 0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 12 月 6 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年 12 月 8 日 9 :00。
6.2 开标地点: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阳光平台(宁波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或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 的 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服务、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枫林特种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枫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嵩江中路998号2楼
联系人:、卢赞
联系电话:、87072228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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