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建审判业务用房项目勘察的更正公告
广西
-桂林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2-C3-990660-DHG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建审判业务用房项目勘察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 2022年11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本项目因故延期,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
| 2 | 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 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2年11月22日上午09时30至10时00分)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中心13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响应。 | 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2年11月30日上午10时30至11时00分)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中心7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响应。 |
| 3 | 第三章服务采购需求中第一条中本项目所要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中的第一点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的,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的,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七星路8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4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568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慧敏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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