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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样检验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

聊城市

发布时间:2023-04-08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样检验检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样检验检测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聊城市中心电子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4-24 9:00:00(北京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2000034

聊城市中心系统内编号: SXZFCG-2023-027

项目名称: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样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33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包一 : 17.3万元,包二: 17.3万元,包三: 17.3万元,包四: 17.3万元,包五: 17.3万元,包六: 31.1万元,包七: 31.1万元,包八: 31.1万元,包九: 31.2万元,包十:40万元,包十一:40万元,包十二:4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

食品抽样检验检测服务

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包五、包八、包九、包十一、包十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CMAF或2015年10月1日后取得的CMA食品检验能力认证证书);通过的检验检测能力符合拟承担 的项目要求。

17.3万元

食品抽样检验检测服务

1

17.3万元

食品抽样检验检测服务

1

17.3万元

食品抽样检验检测服务

1

17.3万元

食品抽样检验检测服务

1

17.3万元

食品抽样检验检测服务

1

31.1万元

食品抽样检验检测服务

1

31.1万元

食品抽样检验检测服务

1

31.1万元

食品抽样检验检测服务

1

31.2万元

食品抽样检验检测服务

1

40万元

十一

食品抽样检验检测服务

1

40万元

十二

食品抽样检验检测服务

1

45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2 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监督单位:山东省莘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包五、包八、包九、包十一、包十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 (CMAF或2015年10月1日后取得的CMA食品检验能力认证证书);通过的检验检测能力符合拟承担的项目要求。

本项目共分为 12个包,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4日09时00分至2023年4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聊城市中心网(

3.方式: 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8001/lchy)免费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lczf),逾期未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注 :(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各拟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务必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后果自负。

( 2)投标人在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诚信入库类型: 供应商企业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8001/lchy)。

2.开标时间:2023年4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会议。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在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相应工作,并安排专人实时在线处理答疑、澄清、报价等事宜。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途径: 1.聊城市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聊城市中心网-平台入口-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入口);2.不见面开标大厅:809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山东、聊城市中心网。

2. 电子交易系统特别注意事项:

( 1)投标人首次在聊城市平台参与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详见聊城市中心—采购投标指南—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后果自负。另各投标人务必安排好专人对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的制作,企业从其诚信库内获取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若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关联(链接)的诚信库内的信息进行更新或修改的,应在相应信息更新或修改后,再次打开电子投标文件,重新关联(链接)诚信库内更新或修改后的相应信息,重新生成投标文件。

( 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中心网右侧快捷入口“CA办理”。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办理咨询电话: ;移动CA锁(标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823-8788。

( 3)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平台系统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文件需将答疑澄清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到聊城市中心网“中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以及视频教程”。

( 5)投标人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聊城市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聊城市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联系人:黄工、张工。

( 6)采购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故障、服务器受损、系统服务异常或停电事故等突发情况,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时,按照中心开评标应急预案处理,详见①聊城市中心采购类项目开评标应急预案(暂行)(聊城市中心—办事指南—政府采购);②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评标应急预案(聊城市中心—办事指南—信息技术科)。

3.重要说明

( 1),投标人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并正式的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审核结果为准。

( 2)本项目采用电子标评审,其中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莘县北环路

联系人: 张科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

地 址: 聊城市高新区九州街道中华南路 9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联系人电话:

发 布 人:

发布时间: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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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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