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爱民区财政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资格项目成交公告
黑龙江
-牡丹江市
中标公示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ZXXMGL-23110 (招标文件编号:ZXXMGL-23110)
二、项目名称:牡丹江市爱民区财政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资格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新华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需解锁 | 牡丹江市爱民区财政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资格项目 | 牡丹江市爱民区财政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资格项目,供应商提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及相关服务。 |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审批的书面通知为预算单位办理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及账户相关信息变动业务。未经采购人批准,供应商不得擅自开立、变更或撤销预算单位账户,不可随意变动预算单位账户相关信息。 2、采购人的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不得提取现金,各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可以提取现金,日终余额为零。 3、供应商要确保所管理的财政资合的安全,不得挪用、串用或未经甲方书面允许划转资金,防范金融风险,同时确保相关数据资料真实、准确,对财政及各预算单位的各项数据严格保密。对采购人通过动态监控系统确认的预算单位违规支付资金,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有义务配合拒付或追回;零余额账户大额提取现金业务,须经采购人书面批准,方可办理。 4、供应商应具有先进的资金划拔系统,确保同城转账实时到账,异地汇划及时到账。 5、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实现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及预算单位之间国库集中收付网络通畅和安全运行,确保相关数据及时交换,按规定日期向采购人报送日、月、季、年报表,定期与采购人对账。 | 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振波、皮忠民、马莲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向中标人定额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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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牡丹江市爱民区财政局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安路300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康居新城B1号楼号楼107门市二楼
联系方式:需解锁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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