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福和卫生院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项目概况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福和卫生院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0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D230327
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福和卫生院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40,66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1批):
合同包预算金额: 540,66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心电监护仪 | 6(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08,000.00 | - |
| 1-2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微量注射泵(双通道)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 | - |
| 1-3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微量注射泵(单通道)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00.00 | - |
| 1-4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除颤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8,000.00 | - |
| 1-5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无创呼吸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2,000.00 | - |
| 1-6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ABS床头柜 | 36(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 | - |
| 1-7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治疗车 | 5(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300.00 | - |
| 1-8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口服药车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 | - |
| 1-9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医用护理床 | 10(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0 | - |
| 1-10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多功能医用翻身床 | 10(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 | - |
| 1-11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骨科牵引床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6,000.00 | - |
| 1-12 | 口腔设备及器械 | 牙椅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3,600.00 | - |
| 1-13 | 口腔设备及器械 | 压缩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 | - |
| 1-14 | 口腔设备及器械 | 移动手术灯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700.00 | - |
| 1-15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无菌器械柜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300.00 | - |
| 1-16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门诊小手术床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 | - |
| 1-17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双抽不锈钢治疗车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6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且具备安装条件后60天内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1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1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相适应且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登记表》(若投标人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所投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适用于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12日 至 2023年05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0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
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13楼开标室(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政策扶持
4.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4.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3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4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4.5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4.6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4.7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4.8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4.9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行〔2019〕177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福和卫生院
地 址: 增城区中新镇福和朱福路15号
联系方式: 020- 82831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联系方式: 转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戴小姐
电 话: 转825
2023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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