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河南分公司清能分公司灵宝市豫故100兆瓦风电集电线路穿越郑西高铁、连霍高速及310国道手续办理、施工招标公告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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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河南分公司清能分公司灵宝市豫故100兆瓦风电集电线路穿越郑西高铁、连霍高速及310国道手续办理、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1-3-148 -01)
项目所在地区: 河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河南分公司清能分公司灵宝市豫故100兆瓦风电集电线路穿越郑西高铁、连霍高速及310国道手续办理、施工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灵宝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南省
2.2 规 模: 华能灵宝市豫故100MW风电项目位于河南省灵宝市,属山地风电场。项目规划装机规模100MW,安装18台单机容量为5.56MW的风电机组(风机塔筒为混塔形式;轮毂高度166米,叶轮直径200米)。18台风机通过4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至新建的110kV升压站。升压站安装1台100MVA主变压器,配套储能系统容量为20MW/40MWh。
项目以1回110kV送出线路接入国网220kV函谷变。根据项目35kV集电线路建设路径,A回集电线路需穿越新310国道一处,穿越路径长度约0.6km;C回集电线路需穿越连霍高速、郑西高铁、新310国道各一处,穿越路径长度约1.5km。
2.3 标段划分: 华能河南分公司清能分公司灵宝市豫故100兆瓦风电项目集电线路穿越郑西高铁、连霍高速及310国道手续办理及施工标段包1
2.4 施工地 点: 河南省灵宝市
2.5 计划工期: 暂定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2月30日,若实际开工时间晚于计划时间,服务期顺延,保持总服务期不变。
2.6 招标范围:
(1)负责项目集电线路穿越郑西高铁、连霍高速公路和310国道合规手续及施工手续办理并取得相关批复;
(2)负责委托郑西铁路主管部门、连霍高速主管部门和310国道主管部门认可的咨询单位编制项目穿越郑西铁路、连霍高速、310国道安全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相关会议费、评审费、专家费由中标单位负责;
(3)负责与郑西铁路主管部门、连霍高速主管部门和310国道主管部门签订施工安全监管协议,并承担缴纳安全保证金。如发生安全事故,保证金扣罚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4)负责项目集电线路穿越郑西高铁、连霍高速公路和310国道施工的设计、材料采购及工程施工(固定总价、包工包料)。
(5)负责项目集电线路穿越郑西高铁、连霍高速、310国道施工临时租地协调及临时租地费、青苗补偿费、施工协调费等费用支付;
(6)负责按照河南省关于铁路、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路产赔(补)偿标准缴纳全部赔偿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能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新证资质等级为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旧证资质等级为承修类四级及以上、承试类四级及以上)。
3.2.2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项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线路工程施工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或不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同时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8日至2025-11-14 23:59(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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