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公安局智慧交通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昌吉州
项目概况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公安局智慧交通项目(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20日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3ZZSY-ZCYGK0047(三次)
项目名称: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公安局智慧交通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7800000
最高限价(元): 71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公安局设备迁移、采购及安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一是对县域内19处点位升级改造(电警6处、卡口5处、区间测速5处);二是新建点位10处(电警5处、卡口3处、礼让行人设备2处);三是对现有4处红绿灯点位改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施工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20日,质保期不得少于3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31日 至 2023年06月20日 ,每天上午 10:00至13:00 ,下午 15:30至19: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20日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3年06月20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CA 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或“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线上申领。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应自行承担本次招投标活动一切费用。
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应使用最新版本的CA 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win7+64 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mac或者linux 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
5.gov.cn)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5.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 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7.投标人在实行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请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观看供应商电子标培训视频教程。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8.开标当天,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并在评标结束后才能退出投标客户端,因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报价文件开标记录在线确认、评审专家在线提问等都需要投标人在投标客户端操作响应,如投标人提前退出投标客户端,后果自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 木垒县人民北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65号银盛大厦16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武军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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