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泸县嘉明镇市政设施灾后重建项目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泸州市
一、项目编号:N5105212023000123
二、项目名称:泸县嘉明镇市政设施灾后重建项目监理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需解锁 | 成都市高新区紫荆西路49号(紫竹苑青云阁) | 857,42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工程监理服务 | 泸县嘉明镇市政设施灾后重建项目监理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完成。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857,42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超虎(采购人代表) 、 刘章胜 、 石贺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03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算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9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878020.00元。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3、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需解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
地址: 泸县嘉明镇秀水社区16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5楼502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先生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3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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