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聘用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江苏
-镇江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丹富华采标(2023)商字第1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丹阳市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聘用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中的 “26.3评分办法”中的“二、律师事务所综合情况(9分)”中的“ 注:1.提供律师证原件备查,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或者提供投标时江苏省司法厅网站中江苏省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信息公开平台查询显示的人数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 ”变更为“注: 1.提供律师证原件备查,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保持不变。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如与本次公告不符合的,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给各有关供应商工作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阳市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丹阳市开发区齐梁路19号高新技术创业园H座号
联系方式:0511- 8692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丹阳市开发区凤凰南路御珑湾办公楼六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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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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