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分公司乌鲁木齐维抢修中心智能单兵装备采购采购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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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
1.1项目编号:FA- XBGD- 25100220。
1.2项目名称:西部管道乌鲁木齐维抢修中心智能单兵装备采购。
1.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4最高限价:989600.00元(含税),税率 $13%$ ,875752.21元(不含税)。在国家税法政策规定税率变动时,以合同签订的不含税金额和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合同金额。
1.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货(响应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报出实际交货期,签订合同时将以双方最终协商一致的交货期作为合同约定条款)。
1.6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贵阳南路1299号。
联系人:徐震。
1.7质保期限:设备测试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8询比范围
询比范围明细见下表:
| 序号 | 编码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1 | 1114009 | 通信通用设备配件 | 通信通用设备配件,智能单兵装备(套装)含三屏指挥终端,防爆 | 件 | 2 |
1.9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 资格要求
2.1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单位要求:
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2.1 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
(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加响应。
(2)响应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或由上述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响应。
(3)代理商须提供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必须出具声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诺:
1)响应文件中技术部分已被确认;
2)响应文件中交货期已被确认;
3)制造商负责技术服务,或提供对响应人技术服务的授权和服务支持;
4)响应文件中货物来自原产地已被确认。
5)承诺负责签署合同的技术附件(即,合同技术附件必须由制造商授权人以制造商的名义签署)。
2.2.2 强制技术要求
响应人提供的产品需具有国内防爆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防爆
等级证书,须提供防爆等级证书扫描件;货物交付时附防爆等级证书和相应检测材料,须提供承诺。
2.3 信誉要求(提供承诺):
(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除按照未列入执行;
(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验证,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2.4 财务要求:
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报告,须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表须有审计单位或投标人的盖章,报表签字与否不做评审);成立时间不足1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响应人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企业无需提供。
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宣告破产或资不抵债等被认定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况,须提供承诺。
2.5 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提供承诺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人项目响应。(提供承诺书)。
(3)响应人被纳入及采购人响应人黑名单的、或在采购人年度考评不合格的、或被暂停投标资格的,以及响应人配备的项目人员被采购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人员清单的,不得参与响应(提供承诺书)。
(4)响应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 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4 23:00附件下载
询比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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