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网络管理系统对接住建部征信信息共享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佛山市
项目概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网络管理系统对接住建部征信信息共享平台(2023-2025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1-2023-02217
项目名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网络管理系统对接住建部征信信息共享平台(2023-2025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73,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网络管理系统对接住建部征信信息共享平台(2023-2025年)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673,7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网络管理系统对接住建部征信信息共享平台(2023-2025年)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73,7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成交人需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软件开发部分;自2024年1月1日到2025年5月31日内完成业务系统运营部分,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能反映资信证明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③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网络管理系统对接住建部征信信息共享平台(2023-2025年)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服务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网络管理系统对接住建部征信信息共享平台(2023-2025年)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07日 至 2023年07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7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12楼12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庞先生
电 话:
2023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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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委托书 ?accessCode=cc73d0783a04e6205d10574d169ab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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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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