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金坛补燃式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及可行性研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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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金坛补燃式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及可行性研究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1-1-154 )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金坛补燃式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及可行性研究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中盐(常州)储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泉江村委大帝庙村88号,毗邻国家试验示范项目。
2.2规模: 拟 建设1套基于盐穴的补燃式装机规模的补燃式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压缩时间8h,发电时间4h。整个项目分为地下工程部分及地面工程部分,两部分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分界以采气树翼阀关断阀门出口处法兰接口为界 。
2.3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内容为华能金坛补燃式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项目地面电站的前期工作咨询及可行性研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一)编制《华能金坛补燃式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项目装机方案》;(二)编制《华能金坛补燃式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四项相关创新专题研究报告;(三)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安全预评价专题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专题报告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金坛补燃式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及可行性研究服务。
2.5服务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
2.6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提交装机方案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其他报告编制,合同签订后90个自然日内完成所有专家评审并形成最终报告 。 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有1个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或压缩空气储能项目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业绩(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其他要求:无
3.2.4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7日至2025-11-27 23:59(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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