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业技术工作总站河南省林业有害生物国家级中心测报点防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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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河南省林业技术工作总站河南省林业有害生物国家级中心测报点防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南省中心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03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3-1722、项目名称:河南省林业技术工作总站河南省林业有害生物国家级中心测报点防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5,200,000.00元最高限价:1520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豫政采(2)20230851-1 | 河南省林业技术工作总站河南省林业有害生物国家级中心测报点防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A包 | 11792000 | 11792000 |
| 2 | 豫政采(2)20230851-2 | 河南省林业技术工作总站河南省林业有害生物国家级中心测报点防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B包 | 1800000 | 1800000 |
| 3 | 豫政采(2)20230851-3 | 河南省林业技术工作总站河南省林业有害生物国家级中心测报点防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C包 | 1608000 | 1608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采购内容:河南省林业技术工作总站河南省林业有害生物国家级中心测报点防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期:合同签订且生效后45日历天内完成,其中供货10日历天、安装调试20日历天、培训10日历天、验收5日历天。
(3)交货地点: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位置。
(4)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5)质保期:整体质保3年。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至质保期满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3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023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提供声明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07月13日 至 2023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河南省中心网站。3.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中心网站并按网上提示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及资料。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3年08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南省中心远程开标室(郑州市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3年08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南省中心远程开标室(郑州市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河南省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招标文件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中心现场参加现场会议。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河南省林业技术工作总站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红旗路128号联系人:方老师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榆林北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南塔4502联系人:李岩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岩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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