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乐国有林场将乐国有林场杉木自然科普教育基地广告制作和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
-三明市
项目概况
将乐国有林场杉木自然科普教育基地广告制作和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将乐县古镛镇环城东路17-3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LDZB2023-CG022
项目名称:将乐国有林场杉木自然科普教育基地广告制作和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将乐国有林场杉木自然科普教育基地广告制作和安装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或优于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最新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最新政策执行。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必须提供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供应商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③供应商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④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7日 至 2023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将乐县古镛镇环城东路17-31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将乐县古镛镇环城东路17-31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将乐县古镛镇环城东路17-3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将乐国有林场
地址:三明市将乐县滨河南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将乐县古镛镇环城东路17-3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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