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农业农村局石泉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
-安康市
项目概况
石泉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安康市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25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XMZB2023-017
项目名称:石泉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泉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4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石泉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服务费420000元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20,000.00 | 42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种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农林行业(农业工程或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在本单位任职的相关证明);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19日 至 2023年07月2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安康市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25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安康市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7月25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安康市中心301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知
( 1 ) 报名 须知: 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中心 ),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 ;
(2)供应商 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或未按规定时间在网站上 采购文件 ,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的 ,后果自负 。 电子 响应文件 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
(3) 请各 供应商 采购文件 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石泉县滨江大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五路世融嘉轩5号楼27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工、
电话:
2023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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