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源电力准东二矿副井水处理系统运维(三年)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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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源电力准东二矿副井水处理系统运维( 三年)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04397,招标人为国源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网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准东二矿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井产业园,地处准东煤田大井矿区中南部,南侧紧邻矿区公路和乌准铁路,行政区划属昌吉州奇台县管辖,距离奇台县城北 100公里,距离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57公里。井田面积150.8平方公里,地质储量102.16亿吨,可采53.2亿吨,核准产能600万吨/年。
2.1.2 招标范围:
包括 矿井水深度处理站、日用生活泵房纯净水车间、 原水 处理 车间、 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副井区 2000 立方米水池、矿井水处理站配套的消防水池和污泥池建构筑物内及建筑物附属的所有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保养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
2.1.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合同内容包含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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