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补连塔煤矿沉陷区生态基地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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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补连塔煤矿沉陷区生态基地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4384,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神东煤炭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 1个标段;
工程概况:根据补连塔煤矿沉陷区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需实施神东煤炭补连塔煤矿沉陷区生态基地建设工程,治理内容主要包括绿化苗木种植、土地复垦等。
采购范围:神东煤炭补连塔煤矿沉陷区生态基地建设工程主要实施内容有:
补植樟子松 34413株、油松50498珠、栽植中国沙棘(雌)40346穴、中国沙棘(雄)10086穴、撒播草籽1483公顷、土地平整及翻耕54公顷等,具体工程量以图纸为准 。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9月30日(总工期822个日历天),其中地被植植物2025年7月19日(含)前完成施工,松树类植物2025年8月14日(含)前完成施工,沙棘类、土建安装等其他部分2026年4月30日(含)前完成施工,抚育期以施工图纸为准。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载明日期为准。施工期,如出现利益相关者阻挡、执行政府相关部门停工指令或补办必要的施工手续造成工程暂停或工期延误,施工期采购人给予工期顺延,但不予费用赔偿。
质量要求: 1 .生态工程苗木验收质量标准
序号 | 分类 | 成活率 | 生长量 | 备注 |
---|---|---|---|---|
成活率指标( %) | 成活确认标准 | 年度生长量指标( cm) | 生长确认标准 | |
1 | 乔木 | 按 6类单计,具体为乔木成活率≥90%;灌木成活率≥90%;地被(庭院)覆盖度≥95%;地被(庭院)单株成活率≥95%;地被(野外)覆盖度≥80%,撒播草籽(野外)覆盖度≥65%;攀援植物成活率≥95%。 | ||
生态工程苗木单位统一为:乔木按株、灌木按穴、地被(包括模纹)按平米、攀援植物按株计。 | 1、针阔叶乔木成活的标准为设计规格内全部枝干为健康活体。小于或少于设计规格(高、胸径、枝干)均为未成活。 | |||
2、针叶乔木成活的标准同时必须有发育正常的顶芽。 | 1、截干乔木年新梢生长量≥50cm; | |||
2、带冠阔叶乔木年新梢生长量≥40cm;如针叶类则顶梢生长量≥20cm。 | 1、9月份进行确认。 | |||
2、新梢数量应能确保树冠完整美观。 | ||||
3、新稍生长量为最大新稍生长量。 | ||||
2 | 灌木 | 1、灌木成活的标准为设计规格内全部枝干为健康活体。小于或少于设计规格(高、分枝)均为未成活。 | ||
2、模纹类成活的标准为设计修剪规格内全部枝干为健康活体。 | ||||
3、灌木单株按株计,灌木模纹按平米计,灌木模纹单片未成活面积大于0.2㎡,按未成活1平米计算。 | 1、截干灌木新梢生长量≥50cm; | |||
2、带冠灌木新梢生长量≥40cm,针叶类冠幅生长量≥20cm。 | 1、9月份进行确认。 | |||
2、新梢数量应能确保树冠完整美观。 | ||||
3、新稍生长量为最大新稍生长量。 | ||||
3 | 地被 | 整株或修剪规格内为健康活体。 | 1、庭院地被≥15cm。 | |
2、野外地被≥40cm。 | 地被栽植后 2个月至枯草期保持高度统一。 |
( 2)撒播草籽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2. 土建、安装部分质量要求: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
安全要求: 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补连塔煤矿沉陷区。
安全文明标准: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2月1日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及《神东煤炭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含)以上园林绿化或水土保持或植树造林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或土地复垦的合同业绩共计2份,且均已完工(指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结束)。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经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另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工程款支付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生态建设相关专业(园林绿化、水土保持、植树造林、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中任意一个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若技术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则需另外提供生态建设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份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园林绿化或水土保持或植树造林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或土地复垦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合同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且已完工(指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结束)。提供施工合同和业主证明和竣工验收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另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工程款支付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人企业2024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上述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须按下述要求提供:
①用户证明须包含项目名称、承包人、项目经理、绿化施工工期、绿化抚育期(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及项目评价并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认定。
②出具竣工验收证明和用户证明的单位,应为合同中甲方的签约单位或合同中明确的管理单位,否则按无效认定。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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