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化工MTO废催化剂危废属性鉴别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包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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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MTO废催化剂危废属性鉴别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4394,招标人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 项目概况 : 投标人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298-201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1-6-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等相关标准及《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要求,结合委托方提供的各项材料,开展包头化工MTO 装置废催化剂 危废属性鉴定工作,并完成相关评审、公示及报备工作。
2.1.2 招标范围: 投标人的服务鉴定结果需满足招标方要求,最终的鉴定报告应通过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权威专家评审,并在国家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进行公示,满足国家危险废物鉴别备案要求。
2.1.3 服务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本项目总服务期限 120天。
2.1.4 服务地点: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所在地。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或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颁发的CMA检验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危废属性鉴定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的高级职称证书,应提供资格证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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