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源电力宝清煤电化公司朝阳露天煤矿采煤自营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
-双鸭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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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源电力宝清煤电化公司朝阳露天煤矿采煤自营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04401,招标人为国源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根据要求,朝阳露天煤矿 2023年底须具备采煤自营条件,现煤矿地面附属设施不满足采煤自营需求。结合煤矿现有地面附属设施实际情况,需建设生产1栋生产调度综合楼,地上四层,局部五层,框架结构,1栋宿舍,地上6层,砖混结构;1栋洒水车库,地上一层,钢结构 ; 等地面附属设施,包含室内外装修、水电暖、通风、消防 、 通讯网络、室外供电、供暖、给排水、场坪等配套设施及设备、工器具采购 。
2.1.2 招标范围:
建设 1 栋生产调度综合楼、 1 栋职工宿舍、 1 栋洒水车库等地面附属设施,包含室内外装修、水电建筑、结构、供暖、通风、消防和通讯网络、室外供电、供暖、给排水、场坪、等配套设施施工建设及设备、工器具采购。 。
2.1.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个月
2.1.4 质量要求:
满足 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发包人的各项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合同内容包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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