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友爱镇卫生院医用耗材采购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
-成都市
一、项目编号:N5101172023000174
二、项目名称:医用耗材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需解锁 | 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蓉北路一段44、46号 | 653,7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医药品 | 成都市郫都区友爱镇卫生院医用耗材 | 1(批) | 653,700.00 | 653,7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晓玉 、 程东琴 、 罗永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84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品目:医药品;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需解锁。
地址:四川省郫县望丛中路998号。
采购计划号:5101需解锁02555[2023]00512;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采购预算:65.6万元;最高限价:65.37万元。
本项目报价为采购货物单项报价合计,具体报价情况如下:
需解锁 单项报价合计1314.3元;
四川智成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单项报价合计1395.67元;
江西众仲商贸有限公司 单项报价合计1410.85元。
因系统原因,成交人分项报价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郫都区友爱镇卫生院
地址: 成都市郫都区友爱镇东街二段268号
联系方式: 苗老师,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3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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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成交人分项报价表 成交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截图 评审报告扫描件 医用耗材采购磋商文件(202307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