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全厂污废水综合利用研究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滁州市
滁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全厂污废水综合利用研究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滁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全厂污废水综合利用研究项目 EPC 总承包 | ||
项目编号 | czlygc202306-003-01 | ||
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
地址 | 滁州市琅琊区杨子办雷桥村东田郢村民组 | ||
联系人及电话 | 需解锁 需解锁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需解锁 | |
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 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周宏彬 需解锁 、 需解锁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 年 7 月 28 日 8 时 00 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需解锁 联合体成员:需解锁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成员:环境工程 ( 水污染防治工程 ) 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 ||
投标价 ( 元 ) | 4286600.00 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王辉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 234131452171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50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1. 阳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 EPC 总承包项目 2. 临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渗滤液处理站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需解锁 联合体成员:无锡轻大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成员: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 | ||
投标价 ( 元 ) | 4106700.00 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年虎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 234212121600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50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1. 忻州市鑫宇煤炭气化有限公司 100m ? /h 污水达标处理 +150m ? /h 回用 EPC 工程项目 2. 山东联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0.60 工程清洁生产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污水处理装置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烟台康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山东德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成员:环境工程 ( 水污染防治工程 ) 专项设计乙级资质 | ||
投标价 ( 元 ) | 4328570.00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牟江山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鲁 需解锁02146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50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1. 烟台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纳滤、 RO 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 烟台市牟平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 3 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3 年 07 月 31 日 -2023 年 08 月 03 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照滁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023-2024 年度代理服务框架合同中服务费用标准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 17887.7 元 (不包含专家评审费 4000 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需解锁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 号 ,联系人: 周宏彬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中心网站 ― 通知公告 ― 滁州市维权渠道。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 7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 2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 公示期 间提出异议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 , 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滁州市监督管理局(或各县市区公管部门 )书面提起投诉,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 .html ), 书面投诉材料( .html )递交至 滁州市琅琊区监督管理局 ,地址: 滁州市濠河路琅琊新区大楼 14 楼 1416 室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 )提起投诉日期; ( 4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 7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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