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翔飞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南康区税务局非执法性辅助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
-赣州市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南康区税务局非执法性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XF2023-NKSW-G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南康区税务局非执法性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79.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一 |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南康区税务局非执法性辅助服务采购项目咨询服务 | 1 | 项 | 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各类涉税(费)事项咨询服务。 | 5609700.00(含税) |
二 |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南康区税务局非执法性辅助服务采购项目综合保障服务 | 1 | 项 | 为招标人提供综合后勤保障服务。 | 1187800.00(含税) |
备注:1、本项目总预算为:陆佰柒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6797500.00元)(含税); 2、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品目,采用两个品目 “兼投兼中” 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即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者多个品目进行报价,同一投标人能同时中多个品目 ( 投标 多个品目的 投标人 请分开制作 投标 文件 ) , 评标时按品目顺序进行。 |
合同履行期限: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天内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开始履行服务,服务期为24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 中小企业(含视同中小企业);限制国外投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资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资质复印件(或查询内容截图及网址链接)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8日 至 2023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邮箱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翔飞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IS中介大楼2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鼓励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品目一 : 玖万 元整(¥: 90000 .00) ;品目二:壹万 元整(¥: 10000 .00)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 须在 投标 截止时间前到账 ,从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否则投标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保函必须有所致单位且所致为 江西省翔飞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 原件在开标现场提交 ,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一方或多方按上述规定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本人同名账户转入招标代理机构)。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 请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 ,还须充分考虑电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投标人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中标人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
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招标人同意招标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各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 (万元) | 服务招标 |
50以下 | 0.66万元 |
50-100 | 1.32% |
100-500 | 0.704% |
500-1000 | 0.396% |
3、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 中小企业(含视同中小企业);限制国外投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方式: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本项目采用总价的报价方式。
5、 温馨提示: 开启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
6、联系方式:
邮 箱: 2552742367 @qq.com
开 户 行: 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
户 名: 江西省翔飞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 6500 4171 4400 015
(此账号只用作收取投标保证金 及文件工本费 ,请麻烦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南康区税务局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南水新区南平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IS中介大楼2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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