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餐饮劳务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CJ2023-61 (招标文件编号:CJ2023-6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餐饮劳务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六盘山街358号2号厂房105
中标(成交)金额:34.398442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需解锁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餐饮劳务服务项目 | 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餐饮劳务服务 | 1.经营企业应定期听取就餐职工对伙食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如因食品卫生、品种、质量、价格等问题引起不满的,经营企业须及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说明和解决方案。 2.经营企业应无条件满足正常及特殊时期的餐饮保障任务。 3.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加强员工食堂专业化管理、提高用餐质量和后勤服务水平、增加员工就餐满意度、维护安全稳定的基本原则,及时与业主签订《经营合同》。 | 一招两年,经考核合格后合同每年一签。 | 后勤服务人员须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不良嗜好。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能吃苦耐劳,勤学好问,能胜任所在职位工作。能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礼貌待人,举止文明,衣着得体。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庆助、穆红蕾、黄镇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改价格[2002]1980号、[2011]534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15977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后泉路192号
联系方式:吴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10-2301
联系方式:黄工/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志杰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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