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2023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新疆
-伊犁州
项目概况
奎屯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2023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胡杨河市天北新区聚鑫园-团结北街43幢2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JS-CS-2023-064
项目名称:奎屯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2023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米、面、粮油、牛羊肉、禽鱼蛋、蔬菜、水果、调料等(包括包装、仓储、运输、装卸、配送及售后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响应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3.响应人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3个月的税收证明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证明原件;4.响应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响应人公章;(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也不得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三)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 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六)响应企业应当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至 2023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胡杨河市天北新区聚鑫园-团结北街43幢24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胡杨河市天北新区聚鑫园-团结北街43幢24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胡杨河市天北新区聚鑫园-团结北街43幢2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奎屯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伊犁路11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新疆胡杨河市天北新区聚鑫园-团结北街43幢2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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