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检测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珠海市
项目概况
珠海市金湾区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检测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XSD2023-CS030
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检测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8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8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检测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4、最高限价:97.89万元(人民币),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成交人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供应商在 响应 文件中提供 承诺函 ,格式详见 磋商 文件第五部分“1.3 .2 资格条件承诺函 ”)。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要求供应商在 响应 文件中提供 承诺函 ,格式详见 磋商 文件第五部分“1.3 .2 资格条件承诺函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要求供应商在 响应 文件中提供 承诺函 ,格式详见 磋商 文件第五部分“1.3 .2 资格条件承诺函 ”)。
5)供应商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 承诺函 ,格式详见 磋商 文件第五部分“1.3 .2 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前期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 要求供应商在 响应 文件中提供声明,格式详见 磋商 文件第五部分“1.3关于资格的声明”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转包、分包。只有购买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至 2023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202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箱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202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202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本项目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b)经办人如是供应商代表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获取磋商文件咨询电话:刘小姐,(标书售卖)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2、本项目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全部由公告产生。
3、本项目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金湾区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虹阳路43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2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锦丽、健
电 话: -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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