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精神病医院库存物资配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泸州市
一、项目编号:N5105012023000328
二、项目名称:库存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需解锁 |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街道蜀泸大道西侧景宏自贸中心2号楼 | 922,843.71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 | 批发服务 | 库存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 根据采购文件中的配送清单配送至泸州市精神病医院和合江分院 | 收到采购人计划后供应商应及时响应,一般物品12小时内送到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签订合同之日起365天 | 供应商需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法律、法规要求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922,843.7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敏 、 陈伟 、 杨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计算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842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922843.71元。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3、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需解锁。
4、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报价方式:统一报单价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应≥0%,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故本项目的报价为第一成交候选人:需解锁,单价下浮0.40%;第二成交候选人:需解锁,单价下浮0.10%;第三成交候选人:需解锁,单价下浮0.3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泸州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 万顺路10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陶然路二段337号门市二楼(泸州市龙马潭区陶然路二段303号附206)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单先生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3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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