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未来乡村共同富裕项目-彭溪栀香茶韵浙闽共享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
浙江
-温州市
1.招标条件
泰顺县未来乡村共同富裕项目(一期) - 彭溪栀香茶韵浙闽共享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市政) 已 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泰发改审〔 2021 〕 215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县财政统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泰顺县农村投资开发公司 ,招标人为 泰顺县农村投资开发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__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泰顺县未来乡村共同富裕项目(一期) - 彭溪栀香茶韵浙闽共享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市政)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449.3 万元, 工程概算 1955 万 元, 建设规模: 泰顺县未来乡村共同富裕项目(一期)彭溪栀香茶韵浙闽共享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西关穆寨景区提升及周边环境提升,玉塔村标识标牌提升,玉塔文化广场,玉塔家宴中心,玉塔古窑等。 建设地点: 泰顺县彭溪镇。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 泰顺县未来乡村共同富裕项目(一期) -彭溪栀香茶韵浙闽共享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市政), 主要建设内容为西关穆寨周边环境提升;玉塔村标识标牌提升,村主要出入口提升, 860 ㎡生态停车场提升改造,景观节点改造、农田整理等;玉塔文化广场建设硬质铺装 500 ㎡,绿化及石质栏杆;市级垃圾分类研学示范基地功能提升改造;玉塔村外立面改造 16 栋;玉塔古窑旧址修复 2 块、提升登山游步道 500m ,平台修复,改造提管理房 185 ㎡等。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736.2319 万元 。
2.3 施工总工期: 12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能力。
3. 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 3 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有 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办理完成后)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三)其他: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 省 级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
本项目定标采用 “评定分离”模式,具体定标办法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于 温州市网泰顺分网( .html) 。
5.2 招标文件网址: 潜在投标人通过 CA锁在登录 温州市网泰顺分网( .html) 自行招标文件。 未在温州市网新系统注册并办理 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及CA办理》,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网“办事指南”.html)。
5.3 招标文件网上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 。
5.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服 务平台和 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0 月 12 日 9 时 00 分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为 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泰顺县农村投资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__
地 址: 泰顺县罗阳镇城北路农贸市场 地 址: 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 370 号中益大楼 803 室
联 系 人: 郑先生 联 系 人: 叶先生
电 话: __ 电 话: __
邮 箱: / 邮 箱: /
2023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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