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经济开发区创客空间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芜湖市
南陵经济开发区创客空间改造提升工程设计(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1CG2023FW1389(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320230831号)
二、项目名称: 南陵经济开发区创客空间改造提升工程设计(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曙光中路 177号
成交金额: 42.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南陵经济开发区创客空间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服务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监测及验收、交通影响评价、规划方案设计、勘探、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图审等建设单位要求的全部内容,且施工图纸未经建设单位许可不得出现二次深化设计。 服务要求: 从设计单位收到设计任务委托书的次日开始计算至提交 CAD版施工图并上传至审图平台, 满足 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 3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规范及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韦芝菊、吴桂明、王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 ×1.2%,计算结果低于3000元,则按3000元支付;
金额: 3472 .00元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成交供应商业绩:长房东旭国际高层公寓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合同;益阳国家级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研发服务中心 A、B 区EPC 项目 。
4.无效投标供应商及原因: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星号参数不符合,符合性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 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 4017室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芜湖市信亚云谷 24#102
联系方式: 需解锁、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洋
电 话: 需解锁、需解锁
十、
1.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