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六安市
舒城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第四包)中标 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SCCG2023-016 -4
二 、 项目名称: 舒城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四包)
三、 中标 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合肥市新站区颍河路以北铜陵北路以东新站总部经济大厦 B24楼
成交金额: 人民币壹佰肆拾贰万伍仟元壹角伍分( 1425000.15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舒城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包) 服务范围:舒城县经济开发区北隅村,为北隅康居点。 服务要求:物业管理服务包含并不仅限于小区的物业综合服务、秩序管理及巡查、保洁服务工作(包括开荒保洁、配合所在村垃圾分类及日常垃圾处理)、化粪池清淤、物业维修、给排水系统管理维护(消防)、绿化养护与管理、车位看管(地面和地下车库)和停车收费及环境日常综合管理。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 DB34/T5000-2013 《安徽省地方标准住宅小区服务标准》等相关标准。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郑尚武、朱红、王丹丹、李爱、祝远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 18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需解锁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六安市舒城县汤池路与龙潭北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 150米 ,电话: 需解锁,联系人:杜先生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舒城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总公司
地 址: 舒城县汤池路与龙潭北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 150米
联系方式: 需解锁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方式: 需解锁 需解锁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 工
电 话: 需解锁
十、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