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临北回族乡于家村和十里城村两块土地拍租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蚌埠市
转让方:五河县临北回族乡人民政府
转让方地址:五河县临北回族乡临北回族村老街
转让方联系人:孙部长 联系电话: 需解锁
代理机构:需解锁
地址:五河县华府御水湾 6 号铺
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电话: 需解锁
一、项目相关情况
1 、项目名称:五河县临北回族乡于家村和十里城村两块土地拍租
2 、项目编号: BB2023WHCQJ020
3 、租期: 3 年
4 、成交情况:
标的 | 标的名称 | 评估价(万元 / 年) | 起拍价(万元 / 年) | 中拍价(万元 / 年) | 中拍人 |
1 | 五河县临北回族乡于家村和十里城村两块土地拍租 - 于家村土地 | 21.8868 | 21.8868 | 70.4868 | 五河县闻林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2 | 五河县临北回族乡于家村和十里城村两块土地拍租 - 十里城村土地 | 16.5168 | 16.5168 | 25.4168 | 顾鸣鹤 |
5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6 、拍卖时间: 2023 年 10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7 、公示期限: 2023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0 日
各竞买人如有质疑,可在本项目公示期内按照蚌埠市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转让方提出,竞买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 word 或 wps, 可编辑模式)发送至邮箱:
联系电话: 需解锁
若竞买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监督管理局”网站咨询服务平台中的“投诉举报”栏提交。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转让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竞买人。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竞买人的资格审核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五河县临北回族乡人民政府
需解锁
2023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