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氧地坪施工招标公告
贵州
-毕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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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氧地坪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C-GZ-2025-12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环氧地坪施工,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大方)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公司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氧地坪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安乐乡光大环保能源(大方)有限公司
2.2 建设规模:1x500t/d 机械炉排炉+10MW 汽轮发电机组。
2.3 计划工期:
项目工期 6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2 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02 月09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
环氧地坪主要施工区域包含主厂房的锅炉间 0 米、烟气净化间 0 米,汽机间 0 米、3.4米、空压机房、仓库、渣仓 13 米层设备平台、除氧间 13米,渗滤液处理站预处理车间、膜车间、污泥脱水间,包含但不限于基层清理、设备基础表面处理及施工、地坪施工、踢脚线、地面标线的施工,成品保护、材料供应、送检、卸货保管、保修、施工资料的提供及其他一切相关内容等,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
2.5 边界条件:
施工用电暂定为 1.0元/kWh(当总表和分表有差额时将按各分表用电量分摊),如当地供电部门调整电价时,做相应调整;生产、生活用水为:5.0元/T(当总表和分表有差额时将按各自用水量分摊),如当地供水部门调整水价时,做相应调整。招标人成立施工水电管理小组,成员由招标人、监理和承包人组成,负责现场施工水电管理工作。水电计量由该管理小组每月现场见证,水费、电费每月按实结算;不提供办公及生活场所,请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状况健康。
3.3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二级建造师(建筑方向)资格证;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4附件下载
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氧地坪施工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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