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枣西分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枣庄市
枣庄市公安局枣西分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枣庄市公安局枣西分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网上(无需现场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0-27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302000309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枣西分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万元 最高限价:1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5.000000 |
B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5.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鲁财采〔2021〕7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必须出具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落实节能环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备案表有效证件;3.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7日9时0分至2023年10月23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中国山东网上(无需现场领取) 3.方式: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单位必须在“中国山东”进行注册并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 4.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供应商通过枣庄市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须到枣庄市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2)电子版文件网上递交:通过枣庄市上传,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须到枣庄市中心办理CA证书。枣庄市中心联系电话:。(2)本项目启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具体详见枣庄市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帮助手册。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3年10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枣庄市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故建议各潜在供应商自行选择网络良好的地点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及线上答疑等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枣庄市公安局枣西分局 地 址:高新区德圣路(枣庄市公安局枣西分局) 联系方式:5073733(枣庄市公安局枣西分局)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山东省省枣庄市市市中区县(区)振兴北路376号(市中区建材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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