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益阳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
-益阳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央储备粮益阳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中央储备粮益阳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项目代码: 2211-430900-04-01-444534)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央储备粮益阳直属库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 中央财政 48% 企业自筹52% ,招标人为 中央储备粮益阳直属库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中央储备粮益阳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设计) (服务名称)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建设总仓容10万吨浅圆仓,配套建设提升塔等辅助生产设施,包含6座单仓仓容1万t的浅圆仓,6座单仓仓容 6700t的浅圆仓,2座提升塔,一站式服务中心、地磅、制氮机房、消防泵房、水池、箱变等附属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8189平方米。工程投资估算18031万元。
2.2建设地点:益阳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竣工验收合格。在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修改,方案设计确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配合: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优化改进方案、技术交底等服务工作。如有其它特殊情形导致工程不能如期开展工作,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再行明确。
2.4招标范围:本仓储项目建设内容为10万吨仓容,配套建设提升塔等辅助生产设施及总图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钢结构、输送工艺系统、供电系统、控制及管理系统、科技储粮及智能化应用、给排水、消防、配套道路、工业监控系统、环保、绿色节能、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等的设计。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配合四个阶段。
2.5设计质量标准:确保项目达到现行相关的国家技术规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有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1.2 财务要求: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以下情形: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公司基本账户被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36个月内(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5万吨及以上钢筋混凝土粮食筒仓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1.4 信誉要求: 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若参加投标,视为不合格投标人。(由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如评标委员会需要验证,则由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主管部门宣布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1.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购买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距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连续 6个月的社保证明<2023年4月-2023年9月>)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 (北京时间,下同)起 , 登录 湖南省服务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服务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I 。(请在本标准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和 湖南省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监管部门) 的监督,联系方式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地 址: | ||
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组其他成员: | |||
电 话: | 电 话: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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