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毓秀中学建设项目-操场、风雨球场
福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田县毓秀中学建设项目 -操场、风雨球场 已由 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田发改审批【 2020】2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毓秀教育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 福建省毓秀教育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大田县华兴镇坪尾仑片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 大田县毓秀中学建设项目 -操场、风雨球场本工程涉及的主要工程特性指标:(1)建筑面积:风雨球场3194.91㎡、主席台831.90㎡;(2)层数:风雨球场为地上1层、主席台为地上2层;(3)檐口高度:风雨球场:10m、主席台:10.10m,及该区域的围墙,室外工程(含安装)等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大田县毓秀中学建设项目 -操场、风雨球场施工,详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 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为中型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物层数 5~25层,建筑高度15~100米,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平方米)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3750164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7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0月30日 09:00:00 至 2023年11月21日 18:00:00 通过 三明市网(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A类)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3年11月22日 09:00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0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3项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11月22日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三明市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毓秀教育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 14号 ,邮编: 366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三元区绿都大厦 5楼 ,邮编: 3650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曾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三明市网
网址: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 24号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 大田县中心
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 2号七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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