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翔百顺幼儿园装修及室外工程
福建
-泉州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宏翔百顺幼儿园装修及室外工程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安市宏翔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南安市宏翔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3359.38平方米,工程造价581.2108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为准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宏翔百顺幼儿园装修及室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建设内容为室内装修改造及安装工程、室外总体、绿化工程等。工程造价581.2108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造价581.2108万元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造价581.2108万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812108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办理入闽登记手续。(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21〕7 号)》的规定,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2〕361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以及有效期于 2022 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四类企业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 程招标投标及企业其它经营等活动。(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05日08时30分 通过 泉州市平台 (网址: ), 采取无记名方式 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3年12月04日17 时 00 分 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根据泉发改规[2023]3 号文规定,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见第 8 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12月05日08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 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泉州市平台 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安市宏翔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路6号二层 ,邮编: 362300
电子邮箱: /
电 话: ,传真: /
联 系 人: 柯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泉州市南埔社区南华路28号4楼402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
电 话: , ,传真: /
联 系 人: 小何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平台
网 址:
联系电话: /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 41 号
联系电话: 、86390793
中心名称: 南安市中心
地 址: 南安市交通大厦中心一至三楼
联系电话: 0595-86368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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