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2023年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
重庆
-璧山区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2023年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 2023年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 已由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璧发改 〔 202 3 〕 201 号 、 璧发改 〔 202 3 〕 228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3座公厕整治提升,2栋沿街建筑外立面改造,树池改造,街巷铺装彩色混凝土路面,增设街道小品设施,栽植街区绿化,安装智慧排水管理系统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459.82226 万元
2.4 招标范围:
2.4.1包括《河边镇美丽宜居示范乡镇2023年度建设项目施工图》 中 的 全部 内容。
2.4.2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进行实施:
(1) 混凝土按商品混凝土实施;
(2) 土石比按 4:6计算;弃方运距按4km计算;
(3) 绿化工程养护期按 2年实施;
(4) 5#新建厕所SC100预埋管每根按100m计算;构造柱及圈梁混凝土标号为C30;GC0906双层钢化玻璃铝合金窗玻璃厚度为6+9+6mm;屋面无需做保温材料;防水卷材为1.5mm厚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1.5mm厚聚氨酯防水涂料;铝扣板吊顶无基层,上方配套U型轻钢龙骨卡扣;
(5) 3#房屋外立面咖啡色铝管百叶厚度为1.2mm;铝板店招铝板厚度为1.5mm,尺寸为1200×800mm;深灰色机制瓦大样详见18J20218-A2大样;外立面发泡陶瓷规格为100×100mm;
(6) 2#房屋为外立面改造,需要考虑原建筑的外立面改造;
(7) 廊架仿木纹油漆刷 2遍;月洞门围墙真石漆3遍,刷耐水腻子2遍;
(8) 混凝土路面垫层为碎石垫层;沥青混凝土粘层为 0.3-0.6L/m?;透层为0.3-0.5L/m?;
(9) BV-2×2.5mm?按400m计算,12芯光缆长度按3000m计算,pvc20管按400m计算;
(10) 排水沟沟壁砌体为 240mm宽MU10砖砌体,采用M5水泥砂浆砌筑;
(11) 树池原有石材拆除,拆除宽度为 150mm;
(12) 破损路沿石种植池修复工程量按 10m计算;
(13) 路沿石混凝土标号为 C25;
(14) 室外钢矩管栏杆需要刷 2遍氟碳漆;
(15) JG-14围墙基础宽度370mm,垫层宽度570mm;
(16) 铺设彩色混凝土的人行道区域,完成后与现有标高一致,需拆除 3cm厚青石板+2cm厚粘接层+10cm厚混凝土垫层+12cm土夹石;新增铺贴沥青混凝土区域为直接将现有混凝土路面凿毛后铺设沥青混凝土,不涉及拆除内容,新增油化面积暂按5800m?计算。
2.4.3 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网(璧山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网(璧山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12-02 16: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3-12-05 16: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网(璧山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21 09: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监督网、重庆市网(璧山区)、重庆市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谭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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