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生态环境局小型空气标准站设备验收比对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
-成都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N5101042023000217
二、项目名称:小型空气标准站设备验收(PM10和PM2.5)比对监测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需解锁 | 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36号3幢309室 | 538,5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空气污染治理服务 | 小型空气标准站设备验收(PM10和PM2.5)比对监测 | 小型空气标准站设备验收(PM10和PM2.5)比对监测(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服务范围) | 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 按照《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21)、《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 术规范》(HJ 656-2013)、《环境空气中 PM10 和 PM2.5 的测定重量法》(HJ 618-2011)和《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等相关规范的要求实施。且遵守生态环境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及采购人关于空气站运行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如服务期间出台新的空气站运行管理规定,则服务按最新规定执行。 | 538,5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姌姣(采购人代表) 、 王飞 、 赵晓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编号:51010423210200002534[2023]00055;
监督投诉单位: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需解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锦江生态环境局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二环路东四段93号附20号
联系方式: 苟老师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需解锁转9转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需解锁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转9转135
需解锁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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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