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盐官镇联丰村佘墩庙港、九曲港、小桥浜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浙江
-嘉兴市
海宁市盐官镇联丰村佘墩庙港、九曲港、小桥浜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宁市盐官镇联丰村佘墩庙港、九曲港、小桥浜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已经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 批准建设,项目赋码: 2311-330481-04-01-396311 ,建设资金 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海宁市盐官镇联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为 海宁市盐官镇联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九曲港涉及岸线调整开挖土方约1533.2m3,清淤土方1138.58m3;新建护岸总 长540m,其中新建护岸一160m,新建护岸二380m(包含空方段护岸55m);新建步道125m,花岗岩墩8个,新建太阳能灯22座,配套花岗岩坐凳及垃圾桶2套;新建护岸一雨水排出口2处(含检查井),新建护岸二雨水排出口5处(含窨井),新建河埠一7 座,新建河埠二2座,安全警示牌2座;沿河绿化1778.1m2;新建景观桥1座;新建廊架1座;修复花坛1个,砼道路及场地修复550m2,埋设D1000钢筋砼管长10m共2处;沿河清障1项;小桥浜涉及开挖土方约1268.53m3,清淤土方1072.65m3;新建护岸总长445m,其中新建护岸一395m,新建护岸二50m;新建步道385m,花岗岩墩24个,新建太阳能灯26座,配套花岗岩坐凳及垃圾桶5套;新建雨水排出口4处(含窨井),新建河埠3座,安全警示牌2座;沿河绿化1665.9m2;新建栈桥2座;沿河清障1项;佘墩庙港涉及新建护岸总长2170m,其中新建护岸一1680m,新建护岸二490m;新建步道765m,花岗岩墩36个,新建太阳能灯51座,配套花岗岩坐凳及垃圾桶6套;新建雨水排出口一10处(含窨井),新建雨水排出口二5处(含窨井),新建河埠10座,安全警示牌14座;沿河绿化11008m2;新建栈桥1座;修复排渠80m; 沿河清障1项。具体范围及做法详见施工图纸 。
2.2 建设地点: 海宁市盐官镇联丰村佘墩庙港、九曲港、小桥浜河道段 。
2.3 概算总投资 ( 建安费 ) :约 643 万元 。
2.4 招标范围:九曲港涉及岸线调整开挖土方约1533.2m3,清淤土方1138.58m3;新建护岸总 长540m,其中新建护岸一160m,新建护岸二380m(包含空方段护岸55m);新建步道125m,花岗岩墩8个,新建太阳能灯22座,配套花岗岩坐凳及垃圾桶2套;新建护岸一雨水排出口2处(含检查井),新建护岸二雨水排出口5处(含窨井),新建河埠一7 座,新建河埠二2座,安全警示牌2座;沿河绿化1778.1m2;新建景观桥1座;新建廊架1座;修复花坛1个,砼道路及场地修复550m2,埋设D1000钢筋砼管长10m共2处;沿河清障1项;小桥浜涉及开挖土方约1268.53m3,清淤土方1072.65m3;新建护岸总长445m,其中新建护岸一395m,新建护岸二50m;新建步道385m,花岗岩墩24个,新建太阳能灯26座,配套花岗岩坐凳及垃圾桶5套;新建雨水排出口4处(含窨井),新建河埠3座,安全警示牌2座;沿河绿化1665.9m2;新建栈桥2座;沿河清障1项;佘墩庙港涉及新建护岸总长2170m,其中新建护岸一1680m,新建护岸二490m;新建步道765m,花岗岩墩36个,新建太阳能灯51座,配套花岗岩坐凳及垃圾桶6套;新建雨水排出口一10处(含窨井),新建雨水排出口二5处(含窨井),新建河埠10座,安全警示牌14座;沿河绿化11008m2;新建栈桥1座;修复排渠80m; 沿河清障1项。具体范围及做法详见施工图纸 。
2.5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提供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证明 ,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浙里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
4.2 招标文件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自行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时间: 2023年 12 月 26 日至 202 4 年 01 月 16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年 01 月 16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 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html)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网址: .html (浙里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未按上述规定参加开标会议或未在开标现场提供以上证件资料的,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上述材料(除身份证原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收集后,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将对出席人员与材料进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注:( 1)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 2)准时参加开标会议:主持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30分钟内,逾期不予接收。
( 3)上述资料的收集时间:主持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30分钟内,逾期不予接收。
( 4)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的情形,均具有法律效应。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浙江政务服务网( 和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嘉兴市网[海宁])( []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市盐官镇联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海宁市盐官镇联丰村 地址: 海宁文宗南路 96号新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 3144 11 邮 编: 314400
联系人: 施先生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电 话:
2023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