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新立为农服务中心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宿州市
灵璧县新立为农服务中心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EP-LBQT2023028
二、项目名称: 灵璧县新立为农服务中心监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 1309 号总部经济园 6 号楼 516 室
成交金额: 818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灵璧县新立为农服务中心监理 服务范围:灵璧县新立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全过程范围内所有的工程监理。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进行监理,符合国家现行最新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时间:项目监理及相关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本工程保修阶段结束。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代春节(组长)、刘群、苗应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采购文件执行,代理费 8000.00 元(含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需解锁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 236 号,联系电话: 需解锁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灵璧县新立供销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灵璧县灵城解放中路 199 号
联系方式: 李主任 需解锁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需解锁
地 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 236 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任雪松 需解锁 、 需解锁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需解锁、任雪松、王坦
电 话: 需解锁 、 需解锁 、 需解锁
十、
1. 采购文件
2. 成交结果公告
3. 成交供应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