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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34202401400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东疆施工[2024]0101
|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 东疆港产城融合智慧交通项目一期 已由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管理局 以 津东疆规建函〔2024〕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为 6886.35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6886.35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8.5千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东疆港产城融合智慧交通项目一期,建设规模为18.5千米,本项目以区域主要路口、停车场周边智慧交通设施建设为重点,适配本轮交通提升,开展首批智慧交通管理路段改造,提高区域交通安全和管理效率。本次工程改建、新建63个路口的信号灯电子警察,新建18.5km路段的违停抓拍,新建交通诱导屏9处,新建高点鹰眼监控1处,实施东疆港6条10kV馈线切改至滨电国网环网柜,总投资额6886.35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东疆港产城融合智慧交通项目一期,招标范围:本次工程改建、新建 63个路口的信号灯电子警察,新建 18.5km路段的违停抓拍,新建交通诱导屏 9处,新建高点鹰眼监控 1处,实施东疆港 6条 10kV馈线切改至滨电国网环网柜,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总投资额5917.63万元。 |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2月09日 至 2024年07月30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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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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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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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2日 至 2024年01月18日。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18日16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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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 2024年01月12日 至 2024年01月1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 09时00分 至 11时00分 ,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 (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投标确认截止时间为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携带上述资料和投标确认单到代理机构地址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 获取文件。 |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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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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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李公良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商务中心A2楼9楼
邮政编码: 300000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 俞洋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邮政编码: 300384 联系人: 俞洋 电话:
传 真:
日期: 2024年01月1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建交局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受理负责人: 张工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商务中心A2楼9楼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建交局 受理负责人: 王玉全、董晨暄
电话: 25607520、25607521 传真: 25605033 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东疆商务中心A2楼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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