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城市防洪除涝龙潭湖分区堤防加固工程张家沟圈堤施工标招标公告1
安徽
-蚌埠市
一、招标编号: BB2024WHGCZ013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 - 城市防洪除涝龙潭湖分区堤防加固工程张家沟圈堤施工标
三、项目实施地点:五河县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五河县水利规划设计室(五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五河县惠民路 8 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招标条件、资金来源
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 - 城市防洪除涝龙潭湖分区堤防加固工程张家沟圈堤施工标已由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 - 城市防洪除涝龙潭湖分区堤防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五发改投资〔 2024 〕 10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五河县水利规划设计室(五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专项债),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五河县水利规划设计室(五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八、项目内容、项目规模、项目性质、实施时间、投资规模
1. 项目内容:堤防加固总长度 10680m 。东堤堤坝加培 7380m ,做钢筋混凝土挡土墙 4800m ,修复加宽现状混凝土道路 2700m ,新建混凝土道路 4680m ,上下堤路混凝土硬化 30 条,路边双波护栏及标牌、标线等;西堤堤坝加培 3300m ,做钢筋混凝土挡土墙 3300m ,修复加宽现状混凝土道路 1325m ,新建混凝土道路 1975m ,上下堤路混凝土硬化 12 条,路边双波护栏及标牌、标线等。
2. 项目规模:堤防加固总长度 10680m ,其中东堤加固 7380m ,西堤加固 3300m 。
3. 项目性质:工程类
4. 实施时间: 2024 年 3 月
5. 立项批准部门文号:五发改投资〔 2024 〕 10 号
6. 投资规模 2848.620954 万元(含暂列金 100 万元)
九、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
( 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近 5 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 140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应含新筑或加固堤防工程建设内容)项目,下同。
2. 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工程项目)。
3.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是否接受联合体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若标段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若标段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 40% 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 60% 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项目企业类型为:建筑业。
③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十一、项目范围:该项目包括堤防加固总长度 10680m ,其中东堤加固 7380m ,西堤加固 3300m 。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十二、标段数: 1 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2024 年 2 月 1 日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蚌埠市中心网站( );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 ;
安徽省 ;
安徽省监管网( )。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 2024 年 2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2. 开标地点:蚌埠市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一)(五河县城南新区兴浍路 11 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费用
1. 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时间、地址:
( 1 )时间: 2024 年 2 月 1 日以后
( 2 )地址:蚌埠市中心网站( )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市场主体库”( )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中心网站,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系统,查阅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后果自负。
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 0 元。(网上免费)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十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 23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蚌埠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二十、备注
1. 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 140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应含新筑或加固堤防工程建设内容)项目。
2.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4. 网上招投标项目特别说明
( 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中心网站”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 - 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 4009980000 。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 )。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 转 5-2 。
( 2 )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中心 CA 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 。
( 3 )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中心网站→专区”中,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5. 异议受理
( 1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 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 2 )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 2020 〕 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二十一、联系方式
1. 招标人
招 标 人:五河县水利规划设计室(五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五河县惠民路 8 号
邮 编: 233300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
电 话: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华府御水湾 6 号铺
邮 编: 233000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 李静
电 话:
二十二、投标保证金账号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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