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城县乡村振兴局乡城县青德镇美丽休闲乡村打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甘孜州
采购结果
一、项目编号:N5133362024000022
二、项目名称:乡城县青德镇美丽休闲乡村打造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需解锁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炉城镇新市前街129号 | 35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乡城县青德镇美丽休闲乡村打造项目监理服务 | 现行规范规定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施工阶段 进行 全面的质量监督(含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检查、质量控制;负责施工进度的协调 和管理( 进度控制);做好工程建设的工程量与价格审核(投资控制);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 安全生产、文 明、环保施工目标责任制,并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施工 过程验收和竣工验 收的监理服务,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 (1)质量目标: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全部单位工程达到合格,工程项目达到 合格标准。 (2)进度目标:签订合同后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项目建设。 (3)投资控制目标: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工程各阶段、各单项工程费用支出与形象进度相协调 。 (4)安全目标: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成交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报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7、服务期内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8、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9、法律规定的其他服务事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执行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满足项目实际需求。或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应以采购合同、采购及其补充文件、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为验收的主要依据。 | 358,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文 、 代林高 、 赵江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监督机构:甘孜州乡城县财政局;联系电话:需解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乡城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 香巴拉镇香巴拉北路2号502室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草金路南段166号1栋4楼3A08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先生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4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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