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2023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第九批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阜新市
业主单位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阜新县2023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第九批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1-21 至 2023-11-27
撰写单位:
撰写人:
曹骞予
(阜新县2023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第九批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县2023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第九批水毁修复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3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阜新县2023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第九批水毁修复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25,360.00
最高限价(元):925,36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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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县 2023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第九批水毁修复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竣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各方均应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项目经理需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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