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榆林化工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榆林化工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301605,招标人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榆林化工电梯维护保养项目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服务采用全包形式,范围包括负责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 31部电梯、新增电梯(如有)和电梯附属设施的维修保养、改造、更新、安装、各项试验、检查维护等,负责电梯的年度检验,负责电梯备件的修理、更换,负责电梯全寿命周期管理等各项工作。
合同形式:本合同结算方式为固定总价 +据实结算,合同期限为 3 年。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合同期内预计可能发生的金额,即合同预估总金额;合同预估总金额仅作为合同履行期限内,合同发生金额的预估,不作为承诺量,如合同履行期限已至或合同实际金额达到合同预估总金额,本合同即终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类型包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和杂物电梯,未备注或特别说明不包含消防员电梯或防爆型电梯,施工类别包含维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旧证),或许可项目包含电梯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等内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单项已完成合同70万元以上电梯维保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若合同中未体现合同金额等信息,可用用户证明进行补充,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信息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电梯维保人员,必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为T,或T1和T2)。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含义为:一是证书在有效期内,二是聘用记录页能体现持证人当前受聘用于投标人单位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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