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司木材物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木材物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03930,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疆公司木材采购。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 本项目 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注: 本协议是 2 年度框架协议,出卖人根据买受人的采购计划,确保能按照买受人要求足量提供货物,合同期限或合同累计结算总金额达到但不超过合同约定的预估总金额;或达到合同约定的预计总量,则合同终止执行(三者先到为准) 。
2. 1.3交货时间:具体送货时间根据采购订单进行送货;交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1.4交货地点:
具体送货地点根据采购订单,进行配送;
乌东煤矿位于米东区小红沟路 4559号;
屯宝煤矿位于昌吉市硫磺沟镇共青团社区( 125县道);
宽沟煤矿位于昌吉州呼图壁县雀尔沟镇宽沟煤矿工业区;
活性炭分公司位于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区暴马丁香西街 500号;
生产准备中心位于米东区东祥路露天矿家属院;
红沙泉位于 昌吉州准东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实钱滩路 56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如投标人无道路危运输许可证,则须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木材销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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