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城镇和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常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412-WYZG-C2024-0004
项目名称: 武进区城镇和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6 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依据常州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省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实施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的意见》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的实施意见》 (苏政办发(2022)42号)等文件要求,城镇核算区域的划定范围为以县(市、区)城市规划区、产城融合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划定为核算区域,乡镇核算区域划定范围为包含各县(市、区)下辖建制镇和撤并乡镇前常住人口大于5000人的乡,分别系统核算城镇区域、乡镇区域内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的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集中收集总量及削减总量,有效评估区域主要水污染物收集处理能力及处理量缺口,并编制《2023年度武进区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和《2023年度武进区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4年6月底前完成本项目项下所有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3.供应商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5.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如有,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6.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 .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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