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道水环境综合修缮治理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
-浦东新区
项目概况
2024年河道水环境综合修缮治理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7日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5104240202158514-15066218
项目名称: 2024年河道水环境综合修缮治理工程
预算编号: 1524-W1042853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986000元 (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298600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2866679.64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2024年河道水环境综合修缮治理工程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986000.00
简要规则描述: 工程内容主要涉及以下3个方面(1)雨污合流整治:高新河路区域、南塘村袁家浜区域、新农村周家宅区域。(2)积水点整治:仓房村南沟头区域。(3)设备修理、更换:清浦港泵站、海伦河泵闸、凌桥地区河道拍门、黄潼港喷泉。(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施工工期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0日(暂定,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3)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4)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 4.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5.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6.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 业绩要求:无; 8. 其他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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